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遵循岗位需要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简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数量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及内容
1.基层就业服务工作。
2.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要求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全日制工资为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二)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用工作流程接受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