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员:3名
三、工作内容
从事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属于符合条件的10类就业困难人员(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男六十周岁以下,女五十周岁以下。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及责任意识,无不良记录。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4、能力要求: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扎实,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重庆市大足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三)审核及面试
由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邮亭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招聘人员与邮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以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至邮亭镇人民政府工作。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六、待遇
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人民币形式按月支付,每月薪酬基本工资2100元(含个人五险,不含住房公积金),按照法定节假日休息。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