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自愿、民主、公开、竞争、调剂、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脱贫人口(玉龙镇户籍的脱贫人口优先录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2日止,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提供材料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提供扶贫主管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考人员信息填写不真实取消报考资格(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视同本人填写)。
(二)面试
面试由报名人员所属村(社区)书记负责组织进行,主要考察选聘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待遇为:21元每小时,不参加五险一金。工作内容:清扫保洁,工作地点为大足区玉龙镇东兴村。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6天,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六、附则
(一)公益性岗位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由玉龙镇纪工委全程监督。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